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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害者变成加害人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

2019,08,09

原本是债权人的朱某,为讨民工工资款强行扣押他人轿车不返还。结果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判刑。

 

案情回放:

朱某系建筑行业的包工头,经人介绍分包到一项木工活。朱某完工后,因承包方未及时结算工资款,朱某带着一帮民工堵在工地门口讨工资,当承包方负责人倪某驾车到现场处理纠纷时,朱某与民工们一气之下,强行将车辆扣留,要求承包方拿钱换取车辆。

 

该车的所有者倪某便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院,要求朱某归还被其非法扣留的轿车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朱某以倪某尚欠工人工资为由非法扣押倪某车辆,显属违法,故对倪某诉求予以支持;对朱某要求倪某支付民工工资,可另行依法主张。对此,法院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倪某车辆。

 

而朱某认为还了车就什么都拿不到了,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。当倪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时,朱某即将车转移到外地,并以5万元的超低价卖给他人,致使法院无法将车辆执行到位。法院以朱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移送上公安局查处,最终朱某被公安机关立案后取保候审,该车辆由公安机关查获并发还给倪某。

 

以案论法:

本案朱某原本是债权人,为讨民工工资款采取非法手段强行扣押他人车辆,拒不履行法院判决,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人,受到了法律制裁,教训深刻。 律师提醒,讨还民工工资款需走合法途径,切勿采取极端行为,触犯法律。